無錫義宣金屬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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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世紀90年代,企業破產就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,江蘇鋼管廠鋼鐵企業也不例外。但是,這個問題還沒有找到相對完善的路徑。
先看看外面。第一,不愿意讓江蘇鋼管廠企業破產,這種顛倒的“政績觀”依然存在。許多地方政府認為破產是可恥的,不利于政治成就的提升。特別是在當前江蘇鋼管廠鋼鐵行業陷入困境的特殊時期,地方政府承擔了就業壓力,有的甚至采取變相措施阻礙企業破產。其次,破產的目的之一是保護債權。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,企業破產財產應優先用于職工安置費用(相當于用債權資金安置職工),因此銀行可能被動面對企業破產;三是我國地方法院審判資源有限,企業破產耗時長、工作量大,影響立案積極性。第四,政府優先安置破產財產員工的愿望是好的,但存在邏輯爭議。江蘇鋼管廠企業未破產時創造的許多利潤都交給了政府。當企業破產時,政府應該給予救濟。要求銀行優先安置債權大幅減少的員工,相當于“還錢給他人,討飯吃”,似乎不合理。
再次出現在視野內。有專家指出,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破產法都規定法院可以依職權宣告企業破產。如果法院認定問題企業遭受嚴重損失,無法再支付員工工資,法院可以依職權宣告企業破產。但是,我國新破產法沒有這一條。如果增加這一條,可以有效遏制企業因負債而逃。其實不難發現江蘇鋼管廠企業破產的跡象。企業逃廢債一定有很多線索。目前很多江蘇鋼管廠企業資不抵債,形同虛設。他們中的大多數不是通過破產,而是通過吊銷營業執照退出市場。企業破產案件數量逐年減少。主要原因有:一是破產成本高,債務人不愿意花錢申請破產;二是破產和解率低,影響債權人申請破產的積極性;第三,如果存在破產原因,不清楚債務人或其投資人是否有破產清算義務,不履行破產清算義務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。
江蘇鋼管廠鋼鐵,觸碰到破產的“神經”是很痛苦的。破產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。未來,隨著改革的深入,如果一家江蘇鋼管廠倒閉了,我們不僅要正視,更要容忍失敗,這是一種社會進步。
用法律調節經濟是一個先進的概念,阻礙破產或逃避現實,是一種落后的意識。江蘇鋼管廠企業有進有退,這是市場規律。